理士蓄电池安全操纵要求
安全操纵要求
1.操纵圣阳蓄电池的职员必须严格执行《蓄电池运用规程》和《安全技术操纵规程》。
2.充电时不宜采用过大电流,以免发热过高,并必须将蓄电池组的全部加液口盖拧下,使产生的氢气可自由逸出。测定充电是否完毕,必须采用电解液化重计。室内使用的扳手等工具,应在手柄上包上尽缘层,以防不慎碰撞产生火花。
3.严禁在室内使用火炉或电炉取热。
4.充电室内需要进行焊接动火时,必须事先向有关安全、消防部分办理动火申请手续,动火前应停止充电,并经透风两小时以后,经取样化验和用测爆仪测定,符合安全要求时方能动火。在焊接时必须连续透风,焊接地点与其他蓄电池应用石棉板隔离起来。
5.硫酸与一些有机物接触时会发热,可能引起燃烧。因此,圣阳蓄电池室应保持清洁,严禁在室内储存草、刨花、棉纱等可燃物品。
硫酸的贮量只限于当时工作所需的数目,配制电解液应在调酸室进行。
6.废酸液必须经中和处理,符合“三废”排放标准后,方准排放。
7.在操纵过程中,设置的防火防爆等设施,必须正确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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