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士蓄电池安装前检查产品详细介绍
1.安装前应检查蓄电池是否破损漏液,并用干布清洁电池表面,如发现蓄电池外壳破裂、渗漏时,应立即更换蓄电池,以免造成酸液腐蚀。
2.电池应正立安装,不得倒置,相邻电池之间间距大于2毫米,同时要防振、防压,安装牢固,使用过程中不会窜动撞击、相互摩擦,不能进水。
3.为保证安全使用,安装电池的电池箱必须留有不小于8毫米通气的通气孔,且不得堵塞,防止蓄电池产生的气体聚集在电池箱内。
4.各蓄电池串联连接,正、负极性应正确,并保证连接点接触良好,不得产生火花。
5.电门锁、保险座等容易产生电火花的器件应与电池隔离。
6.电池荷电出厂,通常用户可直接装车使用,如搁置时间较长(超过2个月)使用前应补充充电:将充电器插上电池箱后再接上220伏的交流电,充电器转绿灯后继续充电1~2小时,就可停止充电。
7.电动车在运行时,好在电池使用了80%左右的电量后进行充电,不要在电池电量用尽后再充电,如果电池电量一但用尽后,应关闭电源,不要使用电池‘回升电压’来强制行驶,以防止因‘过放电’而缩短电池寿命。(36伏电动助力车低电池保护电压为31.5伏,48伏电动助力车为42伏)
8.随车使用的充电器应与电池组相匹配,符合本说明充电器参数表要求,否则将有损蓄电池性能。
9.电动车因长期不用需对电池充足电后再进行搁置,严禁在亏电状态下,长期搁置存放。
10.蓄电池连续充电时间超过10小时,充电器仍不转换变灯或出现电池发烫现象,应立即停止充电交由电池售后服务处理,严禁在充电器不转换变灯的情况下继续充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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